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推廣正確用藥教育模式─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比賽(全國)

104年度「推廣校園正確用藥教育模式」計畫
「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比賽修正實施辦法(全國)
一、   背景說明
為落實校園正確用藥教育,鼓勵學校與藥師合作,提升師生、家長與社區民眾正確用藥行為,營造校園及鄰近社區用藥安全之氛圍,104年度將辦理「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徵選活動,展現校園正確用藥宣導的活力與創意
二、   計畫目的
(一)    鼓勵學校與藥師合作,共同創作「藥健康小故事」與「我家藥健康」行動劇,以增能師生、家長與社區民眾正確用藥知能。
(二)    透過「藥健康小故事」與「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在學校與社區各項活動(如校慶園遊會、親子日等)的演出,及運用學校與社區媒體露出,傳達正確用藥觀念。
(三)    鼓勵學校結合家長與社區資源,針對家中常見的用藥迷思及錯誤用藥行為,發展推動「我家藥健康」正確用藥親職教育。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南大學
(三)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健康促進學校協會
四、   辦理模式
本次活動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南大學與各縣市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共同辦理,其分工及權責如下: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供「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二)    開南大學:提供「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三)    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統籌該縣市甄選及培訓活動,安排104年度「我家藥健康」正確用藥教育活動各校參與等事宜。


五、   甄選方式(本年度共有2項全國性徵選活動)
(一)    「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
1.      活動目的:藥可救人,不當使用會害人,本活動乃徵集生活中因正確用藥而藥到病除,或錯誤使用而造成傷害的案例,以為發展衛生教育教材之生活資料。
2.      活動主題:請參賽者以描述自身或親朋好友正確用藥、藥到病除的經驗,或錯誤用藥(含毒品)造成傷害的經驗撰寫成短文或是小故事。例如:
(1)            阿公阿媽吃錯藥
(2)            藥到病除
(3)            我家的好鄰居-社區藥局
(4)            我家的藥師朋友
(5)            陪同阿公阿媽逛藥局的心得
3.      參加對象: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不限個人或團體。
4.      作品規範:600字內,可以圖片+文字完整呈現作品內容。
5.      參賽方式: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投稿,參賽者需於報名截止時間內將作品以WORDPDF檔(不接受其他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並於活動網站填寫基本資料、作品名稱(20字內)等資料。
6.      活動期程
(1)  徵選時程:10441日至104630日。
(2)  評選時程:1047月進行評選
7.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衛生福利部代表、專家學者3-5名共同進行評審工作。所有參賽作品將由執行單位,先就違反善良風俗,內容離題等文章作初步篩選,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再由評審依評分標準評選。
8.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1.      主題掌握
50
2.      劇情架構(組織性、推廣性)
30
3.      創意呈現
20
9.      得獎及得獎說明:
(1)  得獎名單將於1048月上旬公佈於活動網頁。
(2)            得獎名單公布後7日內,得獎者應連同作品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及「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逕寄或親自交付主辦單位,俾利進行後續宣傳,違反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名額不遞補。
10.  獎項: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佳作數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乙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
11.  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創作且不曾參與其他活動之作品。參賽者應保證擁有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得獎者須提供並授權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重製及後續任何形式之應用。
(2)  主辦單位有權因後續廣宣推廣作業,對作品進行必要後製,得獎者於獲得得獎通知時,應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相關原始檔案,可將作品儲存於CDDVD光碟片,郵寄或以雲端硬碟連結供主辦單位可以完整取得。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同意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得獎資格。
(二)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
1.      活動目的:藉由行動劇的演出,增進校園師生正確用藥的概念,並且藉由此行動劇將正確用藥之觀念推廣至家長、鄰近社區民眾等對象。
2.      活動主題:以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為主軸,搭配以下主題(擇一)自行發揮與準備,行動劇內容均請各校參賽人員與藥師協同準備。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及以下主題之相關教材請於本活動網站下載。
(1)  正確使用止痛藥
(2)  正確使用制酸劑(胃藥)
(3)  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
3.      參加對象: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師生與藥師()組隊參加。
4.      作品規範:每部作品以6-10分鐘為限,不足或超過均酌予扣分,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ov
5.      參賽方式:「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共分為兩階段比賽,第一階段為縣市初賽、第二階段為全國總決賽,詳細參賽方式如下。

第一階段:縣市初賽
(1)  初賽報名方式:由各縣市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或縣市教育局處(本年度無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之縣市)統一辦理全縣市初賽。
(2)  縣市初賽評分標準(各縣市可依評審需求自行修訂):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5
內容正確性、演出內容是否合宜。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5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6-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
(1)  決賽報名方式:各縣市於104918擇優提報35縣市初賽獲獎作品參加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並將決賽繳件資料一併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至主辦單位。詳細說明如下。
A.        決賽作品提報方式:請至本活動網站(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填寫決賽參賽相關資料(如參賽學校名稱、作者、聯絡資訊等)、Youtube連結等參賽訊息。
B.         決賽繳件明細
                                        (a)    參賽光碟1份:光碟上請註明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光碟應內含1作品影片檔、2劇本、3參賽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資料務必確認報名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獎狀製作與相關活動/得獎公告將依報名表資訊製作。
                                       (b)    參賽報名表紙本1份。
                                        (c)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1份。
C.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 師大衛教系 潘映君小姐收。
(2)  全國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0
內容正確性、演出內容是否合宜。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0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6-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5.      影片投票人氣
10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影片投票分數。
A.        統一於104924公告各縣市參賽作品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供民眾點閱、投票與分享。
B.         104924日至1041020統計各參賽影片之影片投票人氣(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影片投票分數),影片投票人氣將列入決賽評分。決賽評分將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分審查。
6.      得獎及得獎說明:得獎名單將於10411月以公文及公告等方式通知得獎者,並公告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7.      獎項說明: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佳作數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乙名,獎金6,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佳作,數名,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請循行政程序予以敘獎。
六、   活動注意事項
(一)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二)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四)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五)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六)  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
(七)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八)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九)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指導單位與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利。
(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七、   其他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
潘映君小姐,電話:(027734-1710E-mailckck3939@hotmail.com

陳穆蓉小姐,電話:(022394-9389E-mailklapdlin@gmail.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